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挂靠行为到处都是,有挂靠律师执照的,有挂靠机动车的,挂靠发生违法行为谁来承担责任,挂靠车辆交通事故后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吗?
网友咨询:
挂靠车辆交通事故后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吗
律师解答:
承担。车辆挂靠就是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在挂靠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补充:
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1、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3、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4、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安亚晶律师简介
安亚晶律师,2008年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政法系,2010年正式执业,在12年执业中,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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