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只有交强险发生事故 洛阳光法研论 | 驾驶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能否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

作者:来淘车
左侧宽880
左侧宽880

车子保险交强险多少钱_车子只有交强险发生事故_事故双方都买了交强险医疗费用应该怎么赔付

一、超标电动车在交通事故中的定性

近年来,在道路上有大量超标电动车行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发生交通事故后对超标电动车的定性,也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包含行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中适用的责任原则以及处罚规定具有很大的差别,所以电动车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机动车是一个关键性问题,根据《GB--200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可以从电动车时速、整体重量、刹车装置等参数进行检验,以区分电动车是否认定为超标电动车。

当电动车的最高速度超过25km/h,电动车的整体重量大于40kg,内部装有内燃机,电动车则被认定为超标电动车。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部门会通过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其鉴定,经鉴定后认定超标电动车是否为机动车。

二、超标电动车是否应在交强险内承担赔偿责任

近期在办理两辆超标电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中,一审法院认为交警队出局的事故认定书中明确载明,双方均为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被告方应当在交强险内先承担民事责任。被告方认为,涉案车辆为超标电动车,虽经鉴定为轻便摩托车,但被告方客观上无法购买交强险,不应当在交强险内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种情形并非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自身原因导致,不存在主观过错。

我国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其初衷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的利益,由保险公司向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提供补偿。但超标电动车并未列入国家机动车管理目录车子只有交强险发生事故,无法登记为机动车,驾驶人员也没有统一的驾驶资格认证,超标电动车也不属于车辆所在地的交警管理部门纳入机动车管理的范畴,客观上亦无法办理交强险,也就不能将交强险范围内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所以将超标电动车作为机动车对待,仅是在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上,该参照认定并不等同于将超标电动车的性质定义为机动车,故不能苛求无法投保交强险的超标电动车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规程(试行)》的通知中第六十七条 【无法投保的其他车辆赔偿方式】被认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燃油助力车等无法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无需先行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将其视为机动车认定赔偿责任。

事故双方都买了交强险医疗费用应该怎么赔付_车子保险交强险多少钱_车子只有交强险发生事故

△ 李胜楠 律师

三、电动车经鉴定为轻便摩托车后的赔偿责任

当超标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超标电动车经鉴定后为轻便摩托车的,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及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参照机动车之间损害赔偿认定比例。【两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认定超标电动车一方责任为全责时,超标电动车的损害赔偿认定比例为100%,无责时损害赔偿认定比例为0%,主责时损害赔偿认定比例为70%,次责时损害赔偿认定比例为30%,同责时损害赔偿认定比例为50%】。

当超标电动车与非机动车(包括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超标电动车经鉴定后为轻便摩托车的车子只有交强险发生事故,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及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参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损害赔偿认定比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包括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认定超标电动车一方责任为全责时,超标电动车的损害赔偿认定比例为100%车子只有交强险发生事故,无责时损害赔偿认定比例为10%,主责时损害赔偿认定比例为80%,次责时损害赔偿认定比例为40%,同责时损害赔偿认定比例为60%】。

参考案例:

①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皖民申2722号

②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02民终827号

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豫03民终2394号

④《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

⑤《GB--200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其他问题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

标签:

左侧宽880
左侧宽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