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未过户车辆发生事故谁承担责任,车辆过户是指车辆买卖双方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车辆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使车辆所有人发生变更,即车辆所有权发生变更的行为。但在车辆买卖过程中,双方都已经将车辆移交给对方,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车辆却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未过户的机动车发生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是谁?富华法律边肖为您解答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有关行政法规,机动车销售应当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所有人可能要承担很多风险。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各地法院普遍认定,在未过户的情况下买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未过户车辆发生事故谁承担责任,由登记车主和实际受害人共同作为民事赔偿主体。但2001年12月31日未过户车辆发生事故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号作出明确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使用,原所有人不能控制车辆的运行,也不能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取利益,故原所有人不应对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对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以买卖方式转让交付了机动车和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属于一方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受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车辆交付后原车主不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但必须指出的是,如果机动车不能买卖,原车主也不全对,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可能承受的风险
1.交通事故发生后,原车主有义务证明车辆已经售出。
2.当买方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时,公安机关和受害人只能通过登记找到原主。如果原车主在车辆买卖过程中存在过错,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必须定期年检,缴纳交强险,准确及时地确认机动车的实际所有人是机动车管理机关进行机动车安全管理的前提。如果机动车转卖后不办理注册登记,机动车的安全管理会在一定程度上失控,加重车辆的危险性。因此,机动车买卖双方,尤其是卖方,一定要注意机动车的过户。
看完以上内容,你有没有发现最终的承担者是你自己?如果以后需要将车辆交付给他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以免对自己交付车辆的事故承担责任。毕竟东西多总比东西少好。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富华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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