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伤残鉴定书可以用来评残疾证吗
要看伤残等级是否能够达到办残疾证的标准。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经国家批准的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其效用主要体现在:
(1)证明残疾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凭证;
(2)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3)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
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身有残疾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者,不能发给残疾人证。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可以作为证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是一种鉴定意见,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
如果对省级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仍然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由双方协商或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将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区别情况地作了规定:
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才予准许。具体是: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譬如鉴定机构未经批准成立,无必要的鉴定器材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知识技能和专业水平;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譬如存在鉴定人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主要内容没有问题,但存在一些缺陷(如笔误等)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
伤残鉴定必须经伤者在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鉴定才能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终结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户口本或身份证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尚未终结或是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情况应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事故伤残鉴定书可以用来评残疾证,是要看伤残等级是否能够达到办残疾证的标准。身有残疾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者,不能发给残疾人证。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整理事故伤残鉴定书可以用来评残疾证吗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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