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梳理了辖区近期涉及货车交通事故的相关数据,统计出造成这些事故排名前5位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与前车没有确保安全距离、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变更车道、违反信号灯通行、货运车辆超载。交警称,货车交通肇事致死率和平均单起事故死亡人数比同期指标高出50%以上!接下来,交警将联合交通部门,加大对货车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整治力度。
违法一:与前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
据统计,今年以来,东莞货车因与前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导致的致人伤亡交通事故有28宗,造成9人死亡,28人受伤。
与前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最容易导致的交通事故就是追尾,加上货车体积、质量较大,制动相对小车也没有那么灵敏,所以更容易导致追尾事故。另外,由于货车驾驶舱在全车的最前面,不像小车,前面有发动机作为保护和缓冲,一旦发生较为猛烈碰撞,驾驶舱的司乘人员则受到直接伤害,容易造成人员死伤。
案例:2020年04月26日01时40分许,李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机件不符合标准),在东莞市东部快线企石镇某路段直行时,与前方同方向同车道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送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调查,司机李某驾驶货车未与同车道保持安全距离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违法二:未按规定让行
今年以来,东莞货车因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致人伤亡交通事故有21宗,造成3人死亡,20人受伤。
从事故原因分析来看,未按规定让行的交通事故中,致人重伤、死亡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发生在机动车转弯过中。而货车体积越大、转弯过程中相应的盲区和内轮差也就越大,所以也更容易导致该类事故的发生。为了避免该类型的事故发生,货车驾驶员在转弯过程中一定还要留意两侧有无直行或等待直行的人员,尽量减速慢行,并加大转弯半径。
案例:2020年03月31日09时30分许,韩某驾驶货车,从沿河路往东坑大道方向行驶,行经东莞市东坑镇骏某路段路口货车交通事故,向左转弯时,车头左侧与在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卢某发生碰撞,造成卢某受伤送院后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调查,司机韩某驾驶货车未按规定让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违法三:违法变更车道
今年以来,东莞货车因违法变更车道,导致的致人伤亡交通事故有15宗,造成3人死亡,17人受伤。
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随意变更车道,是指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原行驶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货运车辆体积较大,车身较长,变道时往往需要更加细致的观察,而且在变道时需要加速,确保周边没有其他车辆的情况下,再安全变更车道。
案例:2020年6月10日17时20分许,古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某高速行驶时,右侧车道一辆大型货车在没有提前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向左变道,致使古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道路右侧路护栏、岩石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违法四:违反交通信号灯
今年以来,东莞货车因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的致人伤亡交通事故有15宗,造成6人死亡,18人受伤。
违反交通信号灯就是俗称的“闯红灯”!而货车闯红灯,则更加危险。货车体积大、质量大、制动差,闯红灯时就像一个飞速通过路口的重磅导弹,撞倒任何东西的后果可想而知。
案例:2020年4月27日20时20分,大货车司机冯某驾驶着货车途经黄江镇天虹商场红绿灯路段,该车车头与从黄江大道往中惠金士柏山方向行驶的杜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杜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调查,司机冯某驾驶货车未遵守信号灯,闯红灯驾驶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违法五:超载
今年以来货车交通事故,东莞货车因超载,导致的致人伤亡交通事故有8宗,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货车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另一方面,由于重力增加,离心力增加,大大延长制动距离容易导致制动失灵,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或失控的情况。
案例:2020年1月05日06时分许, 肖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东莞市莞惠线大朗镇某路段时,其车身右前侧与谢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碰撞后其车头再与前方由李某驾驶的挂车车尾碰撞,致该挂车与刘某驾驶的牵引挂车车尾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肖某当场死亡及四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调查,司机肖某超载驾驶、未与同车道保持安全距离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交警联合交通部门 重拳打击货车违法
东莞交警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货车保有量已达到机动车保有量的7.8%,货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占18%,货车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到交通事故的28%,货车交通肇事致死率和平均单起事故死亡人数比同期指标高出50%以上!这些事故的背后更多归咎于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违法违规驾驶。
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货运车辆交通秩序,减少因货车交通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整治力度,从货车、司机、涉货企业等多个主体入手,严管严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遮挡号牌、污损号牌、长时间占用快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东莞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在行动中查处的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通报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将督促、责令货运企业以及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交通违法多发、交通事故高发的问题货物运输企业,一方面,交通、应急等部门将依法依规对问题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处罚。另外货车交通事故,对于交通违法多发、交通事故高发的货物运输企业,交警部门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倒逼货运企业接受处理、履行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韩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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