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驾车途中,所驾驶的车辆没有直接撞到人或物因避让车辆发生事故责任谁来担,路上一个骑车的人却突然摔倒了,需要负责吗?答案是肯定的,通过接下来的几起“无接触事故”来了解一下。
这是在济宁市任城区张石线和戴庄医院路口发生一次交通事故 。一辆白色的皮卡车由南向西准备左转弯,一辆红色的摩托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通过画面可以看到,摩托三轮车为了避让左转弯的皮卡车直接开到路边的坑中。
事故发生后,在对向车道准备左转的白色轿车开始猛加油门逃离现场。虽然没有发生直接碰撞,但是通过监控视频显示,三轮摩托车是为了紧急避让转弯车辆才驶入坑中,在惯性的作用下,导致三轮车驾驶员头部撞碎挡风玻璃后冲出车外,受轻微伤。
两车未接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还有下面这起案件。
如图所示,黑色轿车是左转弯,三轮车是直行。在这种情况下,三轮车在采取措施的过程当中侧翻了,而三轮车侧翻并没有和轿车接触到。
事故发生时,由于电动三轮车车速快,侧翻后,驾驶人手臂被压在车下,而黑色轿车驾驶员未停留驶离现场。之后,周围群众对三轮车驾驶员进行了施救,并拨打急救电话。经诊断,三轮车驾驶人手臂骨折,无生命危险。
以上两起案件,事故双方均未发生直接接触,在这种情况下因避让车辆发生事故责任谁来担,根据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违法行为对造成这起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大小定责任的。虽然车辆没有接触,但是如果违法行为对于这起事故起到作用,那么在事故中也要付一定的责任。
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遇到类似的事故,不要自作主张擅自离开现场因避让车辆发生事故责任谁来担,一定要先报警,向交警陈述清楚当时的情况由交警前来处置,同时要救助受伤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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