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驾驶人,应时刻谨记道路交通安全优先,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人可能不仅会失财还有可能失去自由。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驾驶人也应冷静下来,清楚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何方,自己应承担什么责任。
正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责任很好划分,那如果遇到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的承担主体会不会发生变化呢?
一、案例分析:借朋友车遭交通事故逃逸,登记车主也一同承担部分责任
张某和李某是好朋友,张某因和于某关系好,经常借于某的轿车出去办事。
某日,张某驾驶于某的轿车在道路上行驶,没想到和另外一位驾驶汽车的人相撞致使其现场昏迷。情急之下,张某打电话给告诉于某发生的事情,于某就叫张某趁没人发现赶紧离开。
随后张某驾车逃离现场,在事故发生十天后,受害人到公安局交警部门报案。经过交警部门的调查,最后找到了张某。
在经过开庭审理后,法院认为于某是交通事故的车主,其将车借给张某使用,属借用行为,本身无过错。但在张某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引导张某报警、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部门依法查清事实情况,而是叫张某趁机逃离现场,存在过错。
张某逃逸十多天后,交警部门才进行调查,而事故第一现场早就没有了,而仅凭受害人的事实说明和找到的驾驶汽车人张某,并不足以认定该事故由张某负全责。
最后,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让机动车的所有人即登记车主对原告(受害人)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而张某承担百分之九十的赔偿责任。
二、法律分析
(一)于某为什么也要承担百分之十的责任
首先,于某作为该车辆登记的所有人,在该车行驶时应保证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的安全责任。即要保证车辆本身的零部件、性能、使用等没有安全隐患。
其次,于某作为车主将车借给张某,存在借用情形,一般情形下,车主将自身车辆借给别人驾驶,不用考虑责任的承担问题。但是若在借用期间出现交通事故,而车主在其中又存在过错的,那么车主就要承担部分责任了。
上述案例中车辆违停路边导致第三方事故,于某在整个交通事故中并不存在其他过错,但是在最后张某打电话向于某求助时,于某引导张某逃逸,这个地方的行为致使张某的处罚情节更加严重了。因此,法院在进行事实认定的时候,根据于某该行为,判决其承担了其中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一般划分
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为何要承担这个责任,主要是因为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的义务以及交通事故造成了对他人权利的侵害。那么根据我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划分出责任人,责任人就要承担责任。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主要看道路交通安全违章行为的情节是否足以达到受处罚的程度或者受何种处罚的程度。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都是针对具体的情形作出的具体的处罚。但在实际情景中,一般有几种责任的划分,包括了全责和无责、主责和次责、同责和不确定责。
正如分析一般的刑事案件一样,在辨别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承担时,也需要根据当事人主观意图、违章行为以及事故与当事人的违章行为是否具有关联性。
首先,在存在以下情形时,基本会被认定为负全部责任,具体来看看:
事故一方当事人是故意想要造成交通事故的,这种可能存在寻仇的动机,严重了造成人身伤亡的,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形分析;
针对在道路上行驶的不同主体,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过错,另一方完全无过错的。一般可见于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道处仍不减速行驶等。
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因现场无人保护而被破坏,最后交通事实无法查清;
驾驶人主观上存在故意破坏现场的情形,并且将现场或者附近的证据进行毁坏了;
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人逃逸了,而且现场在逃逸之后未能及时保护而让交管部门无法查清事实的;
当事人一方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打电话报警而未报警,最后造成交通事故事实和责任无法认定的车辆违停路边导致第三方事故,也应当负全部责任。
其次,和全部责任相反的是无责,即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承担责任。一般当事人双方都不承担责任的情形见于意外交通事故中。当然在事故中一方承担了全部责任,那么另一方当然就是无责,不承担责任了。
再次,关于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是在交通事故中,双方都要承担责任的情形,一方当事人承担了主要的责任,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就承担次要的责任了。
这两类责任中,首先双方当事人都存在着违章行为,具体就要看看哪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对最终事故的发生产生主要的影响,影响大的一方,就要承担主要的责任,影响小的一方,就要承担次要责任。
若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不及时报案以及发生事故后不停车也不保护现场的,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从查清。这两种情形在机动车方与非机动车方或行人方中出现时,机动车方承担主要责任。
最后来到同等责任和不确定责任情形。很好理解,就是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以及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大小相当的,双方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也相当。
对于不确定责任,则来源于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事实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对于既有的发生的事实无从查明车辆违停路边导致第三方事故,也就划分不了当事人之前的事故责任。当然这种情形一般比较少见。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就先讲到这里,但是交通安全的应当一致紧存每一位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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