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新买的车子被撞、对方全责,就目前的司法规则来看,并不能要折旧费;换句话说您可以向全责方车主要折旧费,人家肯定不会给您,所以您可以选择起诉、可司法根本就不支持您(缺乏关于折旧赔偿的相关法律支持),司法不支持您、就只能证明您所要折旧赔偿的要求不合法事故车报废理赔标准,所以谁都不会给您折旧费的,除非您的车子被撞严重、保险公司推定全损,直接给您的车辆报废,赔偿中包含折旧!
从理论上看,折旧赔偿是合理的,但并不适合咱们现有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简单点说就是目前我们的社会还不具备支持贬值损失赔偿的客观条件;首先贬值赔偿问题要结合一个国家的实际交通状况,汽车进入我国的时间毕竟还比较短,目前我国的交通事故比率较高、很多朋友对于道路安全标准的认知度还比较低,所以在这种实际条件下事故车报废理赔标准,强行支持贬值赔偿、会增加交通参与人的经济负担;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今天您被别人撞了、您想要别人赔给您折旧费事故车报废理赔标准,那明天您若把别人撞了呢?人家也向您要折旧费,您给是不给?现在车子那么多,支持贬值赔偿,我们既得到了保护、但也等同于都受到了伤害,因为角色都在不断转变,今天的无责方、很可能就是明天的全责一方!
其次就是现如今咱们国内的鉴定市场非常的不发达、也不规范,一些鉴定机构很可能在利益诱惑的条件下,背离初心、对鉴定的结果往往肆意妄为,对全责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况且我们也缺乏最起码的车辆贬值的相关标准,比如一辆新车、刚上路,前杠被撞、换个杠子才花几千元,结果鉴定贬值两万,这合理么?这就是信口开河,谁规定了、换个杠子,就会折价两万?换杠连事故都算不上,即便产生贬值也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有时候鉴定出来的结果往往难以服众,缺乏一个对照标准、所以究竟贬值多少如何鉴定?
折旧赔偿,更多是寻求一种心理安慰
上面鄙人提到的换杠,其实就是鄙人的一次实际经历,给人家的一个新卡罗拉追尾了,但并不重、只是杠子裂了一个逢,咱人全责、换杠就完事呗,对吧?人家不依不饶、非得让我给她赔折旧费,开始闹、后来哭闹,让警官都看不过去了,一辆十万出头的车、张嘴就敢要两万折旧,还扬言起诉我;实际上一些小的碰撞导致的小损伤,根本不会造成车辆贬值,谁的车子没换过杠?无非就是想获得些心理上的安慰罢了!
从感情上讲,折旧损失该赔,但到底应该赔多少,谁说得清楚?就像上文换个杠、索赔折旧损失两万合理么?该赔多钱、不是想多少就有多少的,那需要专业的机构鉴定,而现在符合标准的机构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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