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一不小心就会违章...被贴条,交罚款也就罢了,但取车时还要交一笔钱,这究竟是为何?违章后的拖车费、停车费该交吗?相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拖车费由谁承担?
拖车费是为疏通交通,拖动车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拖车费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通常是由基本公里数拖车费和超基本公里数后的拖车费组成。
车辆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被扣押?
如果车辆违章停车,严重影响交通路况,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使用拖车拖走。
交警是否有权收取拖车费?
其实,交警收取拖车费并不合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车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拖车费,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也就是说,车主因为违停被拖车不仅不用支付拖车费用交通事故拖车费,如果在拖车期间车辆受到损伤或是丢失,还有权向行政机关索要赔偿。
停车费由谁承担?
交警部门一般没有专门的停车场,被扣车辆会由交警队放在指定的第三方收费停车场。车主在处理完违章后,交警会让其去停车场领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规定: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务,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交通事故拖车费,且扣车产生的停车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
既然已经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得收取所查扣车辆的拖车费和停车费,那为什么依然存在这种现象?
(1)明确了因扣留事故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承担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2018年5月1日刚刚颁布,完全实施执行还需一定的时间。
(2)部分车主着急用车,抱着吃亏是福的心态,往往不会计较具体的缴纳费用明细,从而交了冤枉钱。
如果您不巧碰到了需缴纳这笔“冤枉钱”的情况,建议拿起法律的武器,依照相关法规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因为急用车先把钱付了,也一定要收费的人出具合法的票据。在60日内,可以凭借此票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交警部门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不过,小编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切忌当场以硬碰硬,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要见机行事,掌握足够的证据,事后再进行复议也不迟。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其他问题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