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在车上做了一个动作,造成一人死亡,可居然是坐车人赔偿100多万!开车的肇事,坐车的倒霉!而且司机这个动作,大家还天天都在做!今天这事还真不是吓唬大家,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大家都要警醒!
开车门开出一条人命
28岁的女学员吕某在随车教练员甘某指导下,驾驶粤C牌教练车在公路上练车。
在准备靠道路右侧临时停车时,教练员甘某不忘叮嘱吕某停车注意事项,“换档减速、打灯靠右,观察后视镜,注意前后方有没有来车。”女学员按规定停好车,正准备开车门,教练员甘某从后视镜发现同方向一辆摩托车正疾速驶来,马上制止学员吕某:“先别开车门!”
谁知话音未落,吕某却已经将车门推开了,这一推,使得刚好经过车门旁的摩托车失控飞了出去,摩托车其实速度并不快,摩托车司机身体飞出去,但却绝不足以致命,但这已经把吕某吓得大叫了一下。
但更离奇的在随后一秒,就在摩托车司机飞出去的下一瞬间,对面突然驶来一辆汽车!飞出去的摩托车司机刚好又与这辆汽车再次碰撞!摩托车司机余某当场倒地身亡。
看到这一场景,亲历这起交通惨案的女学员吕某傻了,甘某呆了,小车司机张某也傻了……
教练赔偿死者100多万元
经调查了解,死者余某是珠海人,才结婚不久,小孩刚出生,家里还有一位丧失劳动能力的大哥和年迈体弱的父母,家庭负担原本就很重,他这一出事,这一家人基本上失去了生活来源。因此,交警计算事故损害后果时也充分考虑了这些因素,将赔付标准定为最高,120多万元。
那么,这120多万元该由谁来承担呢?事故损害赔偿数额绝对令你大跌眼镜!这120多万中,大部分由坐车的教练员甘某承担其中大部分,要赔100多万,另一辆小车司机张某赔付20多万。而这起事故的始作俑者,也就是司机吕某竟然可以分文不赔!
当然了,除了赔偿,责任方还要负刑责,不过万幸的是,后来经过调解,责任方积极履行赔付义务后免除了刑罚。张某赔付20多万应该好理解,毕竟他的车撞上了摩托车司机,但是,为什么坐在副驾驶的无辜教练要赔100多万呢,反而开车门酿成大祸的学员吕某却可以置身事外呢?
责任认定
大家是不是也和我一样一头雾水?我请教了交警蜀黍,他们是这样解释滴:
经调查取证证实学员开教练车出了事故谁的责任,学员吕某在随车教练指导下驾驶教练车在指定路线学习驾驶学员开教练车出了事故谁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此,甘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余某、张某共同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学员吕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虽然吕某所驾驶的教练车负主要责任,但并不是说这个责任就一定要由吕某承担学员开教练车出了事故谁的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教练员才是教练车的责任人。
单从报道可能看不出危险,我们先来看几个GIF动图,是不是很触目惊心?
如果后车没有及时转向,后怕!
这个,车门撞到了别人的车!
这个,不忍直视!
如果大货车晚来一秒钟,会怎样?!
后边没有车,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被车门打倒的骑车人,直接被后车压过~~~
幸亏戴了头盔,没被左侧来的车压!
真的停不下来!直接钻到车底了……
普通车开门出事谁负责?
那普通车万一也摊上这等倒霉事,责任该如何界定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此类交通事故多由开门方负主责,但也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违法停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2、如果是乘客从车辆左侧上下车,或不观察后方来车,草率开车门,主要责任是乘客。
3、如果司机和乘客在开门事故中都有过错,共同承担责任。
4、如果后方来车车速过快,或者有其他的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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