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前的八月一日,西奥多·罗特克兴致勃勃地走向友人的泳池,朝水里纵身一跃。那一刻,他不会猜到,自己扎猛子扎向的是冥界,那正是他一生精神深渊窥探的地方,正如其诗集译者杨子所说,应验了尼采的谶语:凝视深渊过久,深渊终将回报以凝视。
布鲁姆认为,罗特克达到巅峰的诗集《迷失的儿子》中,就隐藏着精神分裂的深渊,尤其《火焰的形状》一诗,传递出诗人身上巨大的矛盾,诗中的黄蜂、葡萄、玫瑰等自然之物,则成为矛盾的救赎。布鲁姆因此把罗特克、毕晓普、沃伦归为一类,视他们为美国中间代诗人中的最强者。当然,布鲁姆也惋惜罗特克死得太早,没有机会再写一部作品,比肩《迷失的儿子》。不像沃伦六十岁抵达伟大后,又把伟大维持了二十年。也不像毕晓普,其笔力一生强大,未曾有变。
当我读完杨子译的《光芒深处的光:西奥多·罗特克诗选》,颇为惊诧,原来我与罗特克诗歌缘分的桥梁,是詹姆斯·赖特,我曾着迷赖特诗中的万物人性,没想到其衣钵承自他的导师罗特克。我生于罗特克离世的一九六三年,六十年后,我竟以诗人和所谓诗歌导师的身份,谈论这位伟大的先辈诗人和诗歌导师,其中的神秘,不只符合诗的逻辑,也应和了罗特克诗中那份超自然的神秘。
迷失的儿子
乍看躁郁症等是命运给予罗特克的神秘深渊,其实这些深渊的来路有迹可循。那首一九七五年由李·海彼作曲,后在美国花腔女高音界广为传唱的《蛇》,向我们揭示了罗特克深渊的形成机制。诗人写蛇:“他彻底放弃做蛇。/因为。因为。//他不喜欢他的同类;/他无法找到称心的妻子;/他是有灵魂的蛇;/在自己的洞里他没有欢乐”。于是,这条蛇就想唱歌,用震惊鸟儿的可怕高音唱歌。诗中,诗人把不能超凡脱俗、变得卓越,视为惩罚,惩罚就是成为平庸的“同类”。诗人不经意让自己披上蛇的外衣,提供了一份孤僻、离群索居的自况报告。这份孤僻也定义了罗特克与时代的疏离关系,“他所用的意象或比喻隐含多数是个人的体验,缺乏公认性,因而增添了解读的困难”(张子清语)。
《树懒》一诗,可以视为这种自况的另一版本。诗人为树懒的慢辩护,认为它大智若愚,心里什么都清楚,只是举止容易让人误解,诗人最后说:“你这才明白他(指树懒)一点儿都不糊涂”。《树懒》透出了罗特克怕被人误解,和竭力要摆脱误解的顽强意志。难怪,他专门写信给朋友,“……奥登最亲密的朋友之一泰克拉·比安基尼告诉我,在伊斯基海滩上,威斯坦说起他一度担心我和叶芝太像,现在他放心了,因为我已经超越了他(指叶芝),胜过了他,走在了他前边……”(杨子译)。害怕被人误解像叶芝或艾略特,与害怕成为“同类”,都是他完美、卓越情结的一体两面。这一情结也记录在《舞蹈》一诗中,“我从名叫叶芝的人那儿窃得韵律;/掌握了,又还给他”。这一情结的创造者,其实是他的父亲。罗特克与卡夫卡一样,也有一个严厉苛求的父亲,使他始终难以忘却自己的不足,而要达到父亲的高要求,他必须要有一种意志,使之达到完美、卓越的意志。他一生中的诸多心绪,包括不时的精神崩溃,都是这一意志与心理压力较量的结果。
哪怕他晚期认为,自己未受弗洛伊德的影响,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似乎已预见他躁郁症的起源。童年和少年笼罩在父亲的威权和苛求之下,一旦压力过大,就会造成成年后的精神疾患。我记得研究人类学的作家何袜皮,曾提出一种寄居蟹人格,用以说明强势者伴侣的人格。强势者的高压、刻意挑剔、少许安抚,会令伴侣产生既怕又依赖的双重心理。我以为寄居蟹人格,也特别适合说明罗特克面对威权父亲时的人格表现。有诗《我爸爸的华尔兹》为证:
你嘴里的威士忌味儿
能把小男孩熏得发晕;
可我紧抓住你不松手:
这样跳华尔兹真别扭。
…………
然后硬把我拖到床上而我
依然揪住你衬衣不肯松手
这首诗揭示了父亲的行动,几乎代替了孩子的行动,孩子所为只是父亲行动的“配件”,哪怕父亲身上充满孩子不喜欢的酒味,令孩子别扭,哪怕父亲拍打孩子脑袋的行为令孩子不爽,孩子仍主动抓住父亲不放。这是长期在威权下形成的心理习惯,虽然服从威权会不爽,但孩子更恐惧不服从带来的若干惩罚,惩罚之一就是无所适从,失去方向。毕竟父亲向他供应着价值观,哪怕是错误的,哪怕这错误甚至令他产生“弑父情结”(他终生追赶和摆脱叶芝,也可看作是“弑父情结”的外延),可是父亲的权威会令孩子怀疑自己。父亲让他必须“这样跳华尔兹”,或“硬把我拖到床上”,这些威权产生的效果就是,孩子对父亲更加依赖,抓住父亲不肯撒手。
罗特克在《迷失的儿子》一诗中坦承:“父母取笑我。/我父亲是畏惧,畏惧老爸”。取笑也是孩子不达标的惩罚之一,罗特克在该诗中写道,“你哭得还不够,不足以赢得赞美,/在这儿你无法找到安慰,/在喋喋不休砰砰响的王国”。照杨子对该诗的注释,罗特克把蒸汽通过管道时的“砰砰响”,视同“爸爸的到来”。所以,“砰砰响的王国”,就是父亲的王国,置身这一王国的孩子,如果靠哭赢得不了赞美,也得不到安慰,那么父亲经营的温室,就是他不经意留给孩子的安慰。压力、挑剔、安慰,这些适合寄居蟹人格的生长条件,父亲已不经意创造出来。与何袜皮说的强势者有所不同,父亲是依据普鲁士教育传统,来给孩子施压和苛求完美的。与之匹配的寄居蟹人格,从此定义了罗特克一生与父亲的关系。无论过去多少年,哪怕父亲死于罗特克的少年,罗特克仍会像小时那样,在精神上“紧紧抓住父亲”,还不时靠记忆返回温室——这萦绕一生的安慰之乡。有诗为证,“最最肆虐的风/将柏木窗框砸得嘎嘎响,/砸碎那么多我们彻夜/守在那儿,用麻袋去堵/破洞的薄薄的窗玻璃”(《狂风》),“大风刮得我裤子后边鼓起来,/碎玻璃和干油灰碎片在我脚上噼啪响,/半大菊花怒视天空像是谴责”,“每棵树,每棵树都指向天空,大叫!”(《温室顶上的孩子》)
1 天鹅
我设计出一种阴郁的外貌:
她的形象枯萎,却未消散——
非得被那快活的秀发缠住吗?
难道就无法逃出热血的控制?
干燥的灵魂最聪慧。哦,我不干燥!
我爱人热衷的事情,我永远不会做:
她为我的苍白叹气,一个雪做的苏格拉底。
有关未来,我们想得长远;
我活着,公牛般生机勃勃,确定无疑;
一个偶然的人,操着偶然的言辞,
用鸣啭回应每一只鸣啭的鸟儿。
我,一个生机勃勃的人,必将离开所有的光。
一看见一丝不挂的她,我就变成
父亲的儿子,我就变成约翰·邓恩。
2
月亮从海岸拖回它的流水。
我在湖边看见一只银天鹅,
正是我想要的。软风吹拂,
惨败的对手弯腰——
歌唱缔造一切的乌有,
或聆听寂静,像个神。
中部大风
整天,整夜,风在树木中咆哮,
让我以为巨浪来了,有卧室地板那么高;
当我站在窗边,一根榆树枝猛扫我膝盖;
蓝色云杉鞭打,如海浪砸门。
第二天黎明,难以置信:
橡树携带每一片叶子矗立,坚挺得像一口钟。
看着变了的景象,我的眼睛恍然大悟,
耳朵却像贝壳,依然发出大海的轰鸣。
“在诗中要把思想当成是附加的”
温室这一安慰,通过罗特克的诗性回忆,获得了新的品性,不再是常人回忆时的简单赞美。他笔下的温室,犹似他小时投入的“战场”,“敌人”是大风、水、腐臭、灰烬,植物的霉病、枯败,等等,经过他和父亲协同“作战”,有时,他获得的是成为英雄的安慰,“最后这狂风筋疲力尽,只能在/蒸汽排放口下残喘;/而她(指花房)满载玫瑰航行,/直到宁静的早晨降临”(《狂风》);有时,他获得的是胆怯或惊心,“当新芽绽开,/光滑如鱼,/我胆怯了,俯身于这源头,湿漉漉的鞘”(《插枝》)。温室不只有端正的形象,罗特克也突出置身其中的幽暗,幽暗之力恰如《在一个黑暗的时辰》中所说:“在一个黑暗的时辰,眼睛开始看见”。我以为,应该重视温室对于罗特克创作的深远影响,众人谈论的温室安慰,还应该包括温室打开的诗歌之路,那些幽暗真成了罗特克的眼睛,令他趋向泛神思想,看见了万物的人性,使之走上万物有灵之路。我愿摘出罗特克的诗中,最具灵性的若干意象。
所有的叶片伸出舌头;
……
鸟儿啊,用温柔的悲鸣送我回家,
虫子啊,理解我。
……
太阳反对我,
月亮拒绝我。
——《迷失的儿子》
你来过了,来将阴影从我身上卸除?
……
风在岩石上把自己磨得锋利
——《火焰的形状》
温室成了他诗歌思想的起点,不仅让思想向植物等自然之物投射,也形塑了思想与意象的主次关系。杨子在序中也揭示,罗特克确实在乎哲学,他坦白:“尤其是深深地沉浸在柏拉图哲学的传统里;沉浸在斯宾诺莎、康德、布拉德雷和柏格森这样的哲学家身上……我希望用我自己的方式吸收他们”。他也不经意应和了柯勒律治的观点,“一个伟大的诗人同时也应该是一个深刻的哲学家”(杨仁敬译)。只是,温室令他天然知道,构思一首诗时,诗人与哲学家的主次。难怪他认为,诗人是“将他的思想放在手势里”,“在诗中要把思想当成是附加的”(王单单译)。我想,二战前后,庞德、艾略特等人建立的诗人兼评论家传统,和这一传统给诗人带来的崇高声誉,难免会令罗特克也着意哲学,甚至诗的思想特色,却不像后起的诗人兼评论家勃莱,已“进化”到让诗之思,跨出了诗的领地,以清晰的风格,让公众明白可以从诗之思得到什么,因而被广泛引用,声名更甚。
罗特克的第一部诗集《屋门大敞》,可以看作是向艾略特的致敬之作,确有玄学之风和被人批评的抽象,如“他的思想被捆住,曲折前行的/动机之舟停泊在礁石旁”(《死亡断片》),“头脑里知识太满,/侵犯沉寂的血液;/一颗种子膨胀/善的果实破壳而出”(《起源》)。但《屋门大敞》中,已含有他后期的清晰风格、迷人意象,如“风一动不动躺在高高的草丛中。/手上的青筋泄露了我们的恐惧”(《间歇》)。我相信,风在草丛的这一意象,一定也让后来的勃莱无法抗拒,当勃莱写出“整个早晨我坐在深草里,/……/突然我发现还有风/穿过深草而来”(王佐良译《反对英国人之诗》),是否像罗特克致敬艾略特那样,勃莱也在致敬罗特克?杨子说,勃莱的那句话“我最终理解到诗是一种舞蹈”,似乎就是罗特克诗歌精神的翻版。罗特克一生的诗歌风格,从前期的玄思、晦涩,到后期的清澈、明晰,恰好给从艾略特到勃莱的两代诗人兼评论家,补上了不可或缺的过渡一环,他和毕晓普、沃伦等自发履行了“中间代”的职责,帮助美国诗歌完成了战后的转向。从他的一些言论可知,他已意识到转向的时代意义,“一件可以让文学有很大提高的事,就是作者更严格地使用明喻和隐喻。”“简单而深远:这样的东西太少。”(王单单译)。聚合起新一代的那些诗歌转向,部分可以在罗特克后期的诗中,找到预演或回响。我仅从《遥远的旷野》中,摘几行诗为证:
我还会回来,
作为一条蛇,一只喧闹的鸟,
或者,运气好,作为一头狮子。
……
一个人记忆中完美的宁静,——
由一块孤单的石头放大的涟漪
缠绕整个世界的海水。
童谣之美
我以为,十四岁前一直陪伴罗特克的温室,因为神圣,还帮他锁定了某些儿时感觉。人在十四岁之前,会对童谣敏感,于是童谣创造的节奏和童趣之美,孩子因幻想不羁,造成的意识的蒙太奇,都被温室这一儿时“乐园”收藏起来,成为日后诗歌“革命”的基石。比如读《迷失的儿子》,能感受到其中的童谣趣味,“钱钱钱/水水水/青草多美妙。/鸟儿飞走了?茎梗仍在摇曳。/蠕虫有影子吗?云朵说了什么?”即使后期的《萨吉诺之歌》,仍弥漫着这一趣味,“在萨吉诺,在萨吉诺,/大风吹得你站不稳,/女子协会管饭,/盘子里都有豆子,/要是吃过了量,/你就等着完蛋”。
罗特克在不少小长诗中,还写了类似音乐的“副歌”部分,他将这些诗行的首字后撤两格,以示与“主歌”诗行的首字有区别。副歌似乎就是童年心绪的示范区,罗特克始终把它与童谣之美关联起来,这也是罗特克诗中挥之不去的音乐。我虽然无法追索,这些音乐与哪些童谣或乐曲有关,或就算是罗特克对诗中音乐的再造,它们仍能给人一种提示:这些音乐是引发温室情绪的开关,也配合主歌指望副歌完成的过渡、迟疑、自省、回答等。
阅读中,我特别体会到译诗的不易,要把音乐性译入截然不同的汉语,且汉语新诗自身的音乐性尚在探索中。好在副歌常有叠句或体现童趣的节奏,或抒情造成的蒙太奇,令这样的音乐可以在译诗中感受到。比如《我需要,我需要》中,副歌写道:“我愿我是一头蠢牛犊/我愿我是一个大笑话/我愿我有一万顶帽子/我愿我赚到大把票子”。
物我合一,万物有灵
罗特克因帮助美国自白派诗人发现了自己,加上受他影响的普拉斯曾写信给罗特克,既为他的影响表示感谢,也为有抄他的嫌疑表示道歉,这定会让读者像关注自白派诗人那样,关注他的自白。但作为汉语读者,我不在乎他的自白与洛厄尔、普拉斯等人的自白有何勾连,我倒在乎他诗中体现的生活情结。他曾自述,“如果我有一种情结,那就是一种完整的生活情结。”(远洋译)“生活在永恒的伟大的惊奇中”(王单单译)。歌德可以说是这一完整生活情结的始作俑者,他不太关心时代作为,而是着意个人的精神思考、价值取向,这样生活就成了思考的战场。罗特克可以视为是歌德一脉的继承者,就像歌德当年挡住了要他写抗法诗歌的民众要求,罗特克也无视时代的督促,正如罗森塔尔对他的评价,“我们还没有(同他)相似名望的现代美国诗人像他那样地不关心时代……除了再现他勇于说出的受损的心灵”(张子清译)。是的,《迷失的儿子》使读者看到了心灵受损的程度,但他没有止步于此,渐渐以歌的姿态,回应生活的酸甜苦辣。这就要求,他要有走出混乱的信心,甚至感恩之情,“他们任我跌倒不止两次,/我对这一切心怀感激”(《好友们》)。
写完《迷失的儿子》没几年,他就在《你敲门,门就为你大敞》中写道:“他给玫瑰浇水。/他拇指缠了一道彩虹”。这里涉及一个生活细节,我如果没去过山西的壶口瀑布,没见过瀑布上方因水雾形成的恒定彩虹,我会把这句诗仅仅视为超现实的想象,但壶口瀑布令我瞥见了诗句的生活来源:晴天浇花时,只要花洒造成的水滴密集,照样可以出现彩虹。视觉上,真如同手指缠着一道彩虹。乍看,这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实则诗人群体中多数生活都是残缺的,少有完整的。
完整不只令罗特克的诗丰富多样,也令他有更敏锐、更耐心的观察,据说他一生为写诗作过二百七十七本笔记。通过移花接木,他找到了把一切自然之物,直接人性化的方法。张子清说,这是罗特克的首创,不同于梭罗、惠特曼侧重精神与自然的和谐。比如《兰花》一诗,就是把兰花直接拟人化,他如是描述兰花:“这么多贪婪婴儿!/柔软的荧光指头,/唇瓣非死非活,/放荡的幽灵般的大嘴/在呼吸”。
二零一五年起,我的诗踏上了物体诗之路,读罢杨子所译罗特克的诗,我沉浸在博尔赫斯说的找到先驱的欣喜中。当我读着“野草呜咽,/群蛇流泪,/母兽和欧石南/对我说:去死”(《迷失的儿子》),我感到了物体诗一脉诗人的共同心灵:物我合一,万物有灵。两百年前,歌德用抱怨的口气说,“在最近这两个破烂的世纪里”,若我们对此感同身受,不只意味历经两百年的“现代性”未有进展,还意味歌德们、罗特克们,倾向把自然神秘与人性对应,恰是时代必然。是从五千年的文明观察人生,还是从亿万年的自然观察人生,我以为取决于诗人对文明还是对自然更有信心。时代的跌宕起伏,常会令诗人选择后者,这也是常人理解诗人孤僻的难点。
哪怕还有躁郁症这一重障碍,罗特克的诗歌导师身份可谓救赎,会让他时时回到坚实的经验。诗人和导师的双重身份,之所以弥足珍贵,就在能避免向学生空降诗学理论,让写诗经验与诗学之间有逻辑台阶,这是产生说服力的关键。这样就能理解罗特克的担心,他害怕别人把他归为与狄兰·托马斯一样的狂饮者,导师身份会让他设法超越内心的混乱、黑暗,摆脱二元的思想窠臼,会让他用自己的经验唤醒学生的经验,会让他把内心与庞杂的自然融洽协调,他才会视为安慰。就如他在高峰作品《北美组诗》中的《玫瑰》一诗所写:
那些头状花序仿佛向我涌来,向我点头,而我只是一个没有自我的孩子。
……
有那个人,那些玫瑰相伴,
还要天堂?
□黄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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