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因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担保范围发生变化的;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发生变化的;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最高债权额发生变化的;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二、抵押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体与申请材料
申请主体
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因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姓名、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由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单方申请;不动产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由抵押人单方申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1份);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企业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表(原件1份);个人提交已更名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
(2)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原件1份);
5、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
三、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办理流程与办理时限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特殊事项除外)。
以上便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抵押权变更登记是什么意思的内容。抵押权变更登记是指以不动产抵押的变更抵押物登记;或者做了登记的动产抵押同样在变更抵押物时变更登记。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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