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13日丨协合新能源(00182.HK)公告,于2023年2月13日,承租人宿州德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融资人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A的方式协定融资租赁安排A,据此,融资人将向承租人购买设备,购买价为人民币2.4亿元,以便就融资期A将设备租回予承租人,作为代价,承租人须按季度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及承租人与融资人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B的方式协定融资租赁安排B,据此,融资人将向承租人购买配套设施,购买价为人民币2.1亿元,以便就融资期B将配套设施租回予承租人,作为代价,承租人须按季度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
该等融资租赁安排的总购买价为人民币4.5亿元。设备指发电站的若干风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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