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赣州4月20日电(通讯员黄昭才 廖冬)为了挣“快钱”,男子先后两次伪造证件,将租来的车辆转手倒卖,诈骗近10万余元。近日,由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诈骗一案,经该区法院审理,依法以诈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9年8月,何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和驾驶证通过租车小程序租赁一辆大众汽车。在驾驶了一段时间后,何某因“手头紧”,网贷压力大,便想着挣点“快钱”,于是联系做假证的人,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伪造了该车的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信息。之后,何某通过介绍认识了做二手车生意的张某。经过与张某协商,何某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车抵押给张某,并签订抵押协议,在扣除了停车费、抵押利息后,张某将4.7万元转给了何某。收到钱后车辆抵押协议,何某将钱款全部用于偿还自己的贷款。
过了近一个月,何某见张某没发现车子有问题,胆子越发大了起来。2019年9月,何某找到其同学王某车辆抵押协议,通过用王某身份信息从租车小程序上租赁到一辆大众汽车。之后何某又找到朋友明某,利用明某身份信息伪造该车的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信息。做好假证后,何某带着明某再次找到张某,经过协商,明某以6万元的价格将该车抵押给张某,扣除了停车费、抵押利息后,张某将5.65万元转账支付给了明某,之后明某将这笔钱全部给了何某。
一直到2019年年底,何某和王某都没有归还租车公司的车辆,也没有找张某赎回车辆。直到租车公司找到张某要求返还这两辆车时,张某才发现两辆车的证件都是伪造的,遂报警。
2021年11月车辆抵押协议,公安民警在南康区某乡镇将何某抓获,到案后何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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