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对汽车(新消法汽车退一赔三详解)

作者:来淘车
左侧宽880
左侧宽88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新消法对汽车,以及新消法汽车退一赔三详解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汽车目录一览:

新消法如何帮我的色差瓷砖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发现新车有问题怎么办

刚买的汽车发现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或退货,可向4S店及厂家申请维权,或申请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1、到4S店申请维权。

这个大家都知道,在哪买的东西出了问题就找谁,不解决不行。如果真是车子质量的问题,4S店却不肯解决时再考虑采取些维权措施,但是不能违法,不能太过分。

2、找厂家售后申请维权。

如果4S店最后因为某些原因还是没能解决问题,可直接登录各大车企的官网去查询投诉渠道,找厂家投诉,相信大多数厂家都会重视这个问题,而如果真的是质量出了问题,企业一般情况下也不会置之不理。

没有一个大厂家会因为一辆车的质量问题不给解决而自毁名誉,那损失更大。合理的维权相信很多大厂家都会认真处理的。

3、申请调解。

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可以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来咨询具体实施程序。

购买汽车的注意事项:

1、提车时注意看里程表公里读数:一般为8——10公里,看水箱散热片有无杂物、座位保护包装及车头塑料纸是否完整、车内乘驾位及仪表等是否有污秽物。

2、提订货车时,要注意看出厂日期和提货日期是否相距太长时间,如相距时间过长,此车有可能为展示车(放在展览大厅供客人展览)或翻新车(试驾车)。

3、提车时记得索要生产日期和运输日期,详细比对所提车辆。

4、买车后,车交给4S店销售办牌和各种手续,记得抄里程表,不要让销售开着车满大街溜车。

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的案例

一、 消费者汽车维保 4S店使用拼装机油案

【案例简介】

温岭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部分保养、维修车辆的实际更换机油使用量不足整瓶的情况下,未告知客户机油使用量的真实情况,而以整瓶结算费用,多余的机油则被回收、拼装成整瓶后重新入库按新品予以再次销售。

【案例点评】

本案中,当事人在实际更换机油使用量不足整瓶的情况下,本应按实际机油使用量与消费者结算费用,却未告知消费者真实信息,并以整瓶的机油使用量为单位向消费者收取费用,实属谎报用工用料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千足金”金不足 消费投诉“一赔三”

【案例简介】

2014年4月份,消费者陈女士在台州临海某珠宝店花了4908元,购买了一副千足金手链,事后却发现其购买的是足金首饰,而不是千足金首饰。与店家协商不成后,陈女士向临海市12315中心投诉。经法定机构检测,鉴定结果成色是足金、黄金含量为99.00%,而不是含量为99.9%的千足金。

【案例点评】

该案中珠宝店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的销售行为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该消费欺诈行为,按照“新消法”退一赔三规定,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启动“诉转案”,以行政刚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 全省首例违反新消法 侵害个人信息案

【案例简介】

2014年3月17日,杭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杭州某家装公司经营场地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现场有部分楼盘业主名单。

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为了推广公司的家装业务,提高公司业绩,该公司业务员从市场圈内朋友处收集了已销售某楼盘部分业主名单,名单内容包括业主姓名、所买楼层号码、联系电话等,且当事人所得业主名单信息均未经业主同意或授权。

【案例点评】

当前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滥用现象日益严重,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时有发生。案件中当事人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的方式收集业主名单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属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四、 串通设计师给回扣 橱柜企业受处罚案

【案例简介】

2014年4月,金华市工商局在开展家装服务和家居建材商品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市区某从事橱柜销售的家具用品店通过串通设计公司的设计师诱导消费,以达到拓展市场份额目的。

【案例点评】

案例中部分家装企业在经营中通过串通设计公司的设计师,采用财物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以达到拓展市场份额目的,通过设计师开展诱导消费,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购物成本。此类现象一度成为了家装服务行业的潜规则。

五、 微信虚假促销 水果店受处罚案

【案例简介】

2014年12月绍兴某水果连锁零售企业为吸引人气,通过微信平台等宣传方式,发布“疯狂车厘子”广告,其内容称只要任何人完成“下载活动APP客户端、点击我要分享、积满29个赞”,就可以优惠价格购买该种黑色樱桃。

广告吸引参与者上万人,然而完成“集赞换礼”三个步骤的消费者到该公司总店,欲以承诺优惠价格购买樱桃时,被告知必须购买充值一定金额的预付卡作为购买前提。

【案例点评】

微信广告、微信朋友圈销售商品是一个新兴事物。“集赞换礼”则是一种向不特定人群发布的悬赏广告。

依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经营者在履行过程通过隐瞒事实和隐藏设置条件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的行为,构成合同违法行为,理应依法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法制中国-浙江工商发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新消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新消法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保护消费的合法权益。

新消法全文共8章,2014年执行的新消法全文中最受关注的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新问题成为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大亮点。

新消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新消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新消法全文,新消法让消费者在“冷静期”内可以使用“反悔权”,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受到新消法约束,消协可以公益诉讼等等。

在4S店购买的新车 发现有维修记录 是否构成退一赔三

1、不同的保险公司业务规定是不一样的,相关保险问题您可以联系对应的保险公司咨询;

2、如需咨询平安保险相关业务,可以拨打平安寿险95511-1、平安车险/财产险/意外险95511-5、平安养老险/团体险95511-6咨询。

应答时间:2021-10-1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4s店买车收取服务费不合理,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到工商局进行检举维权。

在我国只有两种贷款收取手续费时有法律依据。

其一为委托贷款即自然人将钱委托给银行新消法对汽车,银行收取相关费用;另一个为信托即消费者拿钱买信托产品,会要求收费。而所谓的贷款购车收取手续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商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涉嫌欺诈。

根据《消费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商家明确标价,将真实全面的信息反映给消费者,这一点上你们没有提醒消费者注意,有的商家只是在取车时才告知这笔款项,根据《合同法》第53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违背另一方意愿所签订的合同,另一方有权向法律申请撤销。55条还明确提出构成欺诈还需交3倍金额的赔偿金。服务费收取违法,涉嫌欺诈行为,根据消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三倍赔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新消法对汽车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参考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法院网】

新消法对汽车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新消法汽车退一赔三详解、新消法对汽车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标签:

左侧宽880
左侧宽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