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滨海能源公告显示,公司拟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会议计划审议内容如下: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协议》的议案,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评估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滨海能源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包装印刷业务。 原始公告链接地址: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内容为自选股智能机器写手差分机完成,仅作为用户看盘参考,不能作为操作依据。)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