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修单(汽车维修保修单)

作者:来淘车
左侧宽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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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汽车报修单,以及汽车维修保修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汽车目录一览:

单位车辆日常保养维修管理方法

车辆日常保养维修管理方法

1.目的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油料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公司设备管理的要求,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及时”的原则,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和使用安全,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维修和油耗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车辆和行政车辆。

3.职责

3.1器材部是此规定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3.2器材部负责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并签订维修协议;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有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3综合队机修车间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4相关人员(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将所需保养、维修项目报送器材部、填写《车辆报修单》,经维修主管同意后送修,车辆驾驶员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及时反馈。

4.程序

4.1保养、维修服务提供方的选择

4.1.1保养、维修服务提供方的选择,由器材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

4.1.2维修服务方选择依据

——保养维修的技术(资质、技术力量、质量、时间);

——配件价格、工时价格;

——公司服务、信誉。

4.1.3器材部根据驾驶员所提供的维修质量反馈的记录、与其他的维修公司进行比较,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连续评定,以保持车辆维保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4.2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2.1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各单位设备员监督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力争做到每天“三段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4.2.2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平时视车辆情况自行清洗,行政车辆每周星期二为车辆保养日。工程车辆每月给两次车辆保养时间,定为每月第二、四周四下午作为司机的保养日。所有车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必须整车全面清洗,并进行例行保养。

4.2.3制定检车日制,定于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检查后结合上月的平时保养情况,综合评比。如当天天气不好,则暂停检车,具体检查时间由器材部另行通知安排。车辆检查由器材部组织,安全部和各单位设备员协助,检查及整改完成情况报器材部存档。要求:

A、保养日:司机必须更换工作服,亲自注油,每月二次,向本单位设备员报告注油、充电、加水等情况,本单位设备员跟踪监督检查。

B、他人不得代司机注油,如发现对本车司机和注油人各罚款200元。

C、油嘴注不了油,应由司机自己更换处理,严重者可由机修车间修理人员解决。

D、对不按要求保养者,司机停开或调换,并进行处罚。

E、对大家公认的车辆保养好的司机可表扬和奖励。

F、不论什么原因、条件,都必须执行保养项目,否则按保养项目罚款。

4.2.4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2.5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2.6每月由驾驶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工作有效。

4.2.7每月由驾驶人员自行检查车辆消防设施,器材部、安全部、各单位设备员共同跟踪监督复查。

4.2.8各单位设备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安全事故而影响施工生产。

4.2.9定期保养内容

——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行政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工程车辆每运行500小时进行一次保养。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燃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每行驶/运行10000公里/1000小时,清理吹扫或更换空气滤芯。如需缩短保养间隔里程或时间,应视设备本身状况、使用状况及工作环境等来确定。

4.3维修保养具体实施

4.3.1建立健全车辆维修技术档案,记载车辆使用日期、基本装备、技术性能、行驶里程、作业台班台时数量、维修情况等内容。

4.3.2成立车辆维修鉴定小组,专门负责车辆维修鉴定、换件、保养等工作。

4.3.3各单位设备员根据本单位驾驶员提供的车辆运行里程/台时数填写运行记录并提交器材部,经器材部统计核实后,再根据统计情况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3.4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外委维修保养时必须填写《外委维修审批单》并经批准同意。车辆的一般维修,原则上要求在综合队机修车间进行,的确在机修车间无法维修而需外委维修或新增、更换零部件和保养的,必须经器材部、机修车间及车辆所属单位共同鉴字确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到定点修理厂维修或保养。外委维修原则上由器材部、综合队、使用单位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主管经理同意后,才可委托修理厂维修,否则,不予结算修理费。车辆外出期间确需维修,修车前需请示器材部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否则费用自理,修复后修理工时费、配件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器材部、综合队机修车间、车辆所属单位共同鉴定并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费用自理。强硬更换的配件及维修费自理。一次维修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须报请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维修。

4.3.5综合部行政用小轿车在4S(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店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4.3.6凡外委维修保养的车辆,驾驶员应自始之终全程督促检查,认真负责,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4.3.7外委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3.8车辆的装饰、装具和附件更新,办理程序与车辆维修相同。

4.3.9凡车辆更换下来的磨损件、坏件,应收缴仓库统一保存和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准私自处理。

4.3.10定点修理每月由器材部结算修理费,之前驾驶员应检查修理项目,确认修理合格。

4.3.11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器材部、车辆单位设备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及作业。

4.3.12驾驶员要恪尽职责,加强车辆的维护,保持整洁,行车及作业时严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文明行车,厉行节约。

4.4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油耗档案

4.4.1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每辆车分别建立运行公里/台时记录和加油、维修台帐、管理档案将作为对驾驶员年终考核和领取出车补助的主要依据。设立车辆运行里程/台时、用油及维修费公示栏,每台车辆的运行里程/台时、油耗及维修费等每月公布一次。

4.4.2每次修车和保养车辆,在机修车间维修保养的由机修车间做好记录存档并抄送器材部,外委维修的由器材部做好记录归档,车辆所属单位设备员也要做记录并存档,最后所有车辆维修信息报送器材部在《车辆维修登记表》中记录存档并分析维修情况。经同意领用配件、材料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实行谁用料谁签领的管理规定。

4.4.3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同时注明处理的时间和公里/台时数。更换轮胎必须记录轮胎编号。记录由器材部和车辆所属单位设备员存档。

4.5油料管理 

4.5.1综合部的车辆用油由综合部和器材部负责管理,其他车辆用油由器材部和综合队管理。

4.5.2车辆加油时,由驾驶员领取加油单在指地点加油,同时填报车辆里程表总数或运行台时数。综合队、综合部、器材部、各使用单位每月底进行油耗、运行里程/台时数量核对。因公外出加油,加油发票经派车人签字和登记后,逐级签字报销。

4.5.3外单位和他人用车,根据实际情况,耗油量按里程数/运行台时数着实处理。驾驶员不准将油料转让给外单位和私人,如发现类似情况将严肃处理。 

4.5.4柴油的补给由器材部安排加油车来工地指定地点加油,汽油的补给由器材部安排到外面指定加油点加油,如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出加油需请示部门经理及按相关程序规定执行。

4.5.5每次加油时要登记加油量,以及加油时的公里/台时数。加油必须有驾驶员和器材部的签名确认。

5.相关记录

5.1《车辆报修单》

5.2《外委维修审批单》

5.3《车辆维修登记表》

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流公司货运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1.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1.3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1.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2.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2.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2.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2.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2.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2.7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3.1驾驶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每周六对车辆内外及引擎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

3.2车辆维修由配送部主管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是小问题,由驾驶员自行维修;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每次预计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签字。

3.3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报修单到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配送主管汇报。

3.4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4、驾驶员管理

4.1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2认真填写出车日志,做好时间、里程、配送量、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记录。

4.3违章驾驶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因驾驶员违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己负担。

4.4配送主管负责好驾驶员管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安排,证照手续办理及管理,费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随车工具资料和物品,若需增换随车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违者照价赔偿。

4.6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报报物流部和总经办检查,核实。

扩展资料

车辆验收。

1.新车购置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有关文件,如车辆清单或装箱单以及原厂说明书进行验收,并清点附件、随车工具,如有不符应拒绝接收。

2.验收车辆时应组织固定资产分管负责人、采购人员、使用部门负责人及驾驶员同时验收,并学习使用注意事项和各种调整数据。

第6条车辆登记。新车购进后必须及时登记,建立登记卡,登记卡中应包括车辆型号、牌号、车况、用途、技术性能等各项数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保证书

我们眼下的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保证书,要注意保证书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保证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车辆保证书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车辆保证书 篇1

xx-x 单位或(xx-x 同志你好: ) 由于这次的车辆乱停乱放的不良行为,和缺乏交通常识安全意识 行为被你及时发现并及时纠正,我深表感谢。自己保证今后坚决按照 交通法规和交通常识行驶和停放车辆, 自己也对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了 认真深刻反思反省。 我认识到,所谓乱停乱放的危害性,就是指那些陈旧的不良交通驾

驶习惯,违反交通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这是一种在驾驶工作中沿袭下 来的不良驾驶行为,是经常表现出来的缺乏交通常识和缺乏安全意识 行为.它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驾驶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行为方式,由 于没有认识认识不够或随心所欲,习以为常,习惯成自然,因而造成对 城市形象和影响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乱停乱放性违章本身不 是小事,而是关系到交通安全生产的大事. 乱停乱放的危害性

1、 影响城市形象。乱停乱放行为导致城区秩序混乱、城市品位和形象的下降,影响了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提升。

2、 道路通行能力下降。随意停车、占道停车会占用目前有限的道路面积,因而会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效率,使道路交通运行的 速度下降,损害了广大交通参与者合法的通行权。

3、影响交通安全。机动车随意停放,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机动 车驾驶人的突然停车常常使其他交通参与者无法及时反应, 而导致追尾事故、相互碰撞事故的发生,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损害了群众的 生命和财产安全。

4、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该路段道路不畅通, 且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地点经常是靠近学校、 单位, 或饭店集中的地方, 由于占用车辆通行道路,容易形成堵塞点,导致道路出现堵塞现象。 最后再次感谢交警同志对我的悉心讲解,是我受益匪浅,也深刻 认识到乱停乱放的危害性。 在今后的驾驶中坚决按照交通法规条例安 全驾驶和停放车辆。

保证人:xx-x 20xx 年 11 月 26 日

车辆保证书 篇2

我保证认真吸取xx-xxx-x重大未遂交通事故的教训,认真做好行车工作,确保xx-xxx-x的行车安全,我保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 期间的安全预防工作,遵章守纪,服从公司、停车场、行业部门的安全管理。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认真参加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不超范围经营、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行驶禁危险品通行的道路。

4、不发生翻车事故、群伤事故、火烧车事故、泄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重特未遂大交通事故及重特大交通事故。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7、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做好日常车辆和设备的检测工作,杜绝带"病"车上路行驶;以实际限速为准,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把车交给不合格的人驾驶、不边开车边打电话、不私装gps开头和破坏、不故意屏蔽、不违章违规操作、不发生违法违章行为、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8、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

牌照号: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车辆保证书 篇3

于 元整(大写:元整)。贷款担保方式以我公司提供的 个汽车合格证作质押。汽车合格证清单附后。

我公司承诺:本笔贷款未偿还结清前,所提供的汽车合格证由 保管,我公司在该笔贷款本息结清前无权处置此批次汽车。

特此承诺!

公司

年 月日

车辆保证书 篇4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创建文明交通安全学校,让学生掌握交通法规知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 家长要认真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在公路上踢球、玩、戏闹。放学必须站好路队,中途不准散队、购物、串门、并排走,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二、

三、 教育孩子乘车时要遵守秩序,注意乘车安全。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必须保证孩子不乘坐无标识、无证、无牌或不合格手续的报废车、农用车及无运营手续的违规车辆。

四、 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做到排队候车,有序上车,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撒任何物品。不拥挤,不抢座,不打架,自觉遵守乘车纪律,确保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

五、

六、 家长要确保自己的孩子不乘坐超员的车辆. 乘车的学生,家长要监督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等车,坐车。不得提前出门,更不得在大街上跑闹,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七、 家长要督促孩子准时上学,有条件的家长可亲自接送,严禁学生独自骑自行车上学。学生家长要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监督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经常对孩子进行上下学及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八、 家长有权监督司机,使其驾车时不饮酒、不违章、不超员,并按时给车辆消毒,保证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良好的乘车环境,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对违纪的司机,家长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

九、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家长要认真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使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车辆保证书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一台丰田普拉多小汽车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 报价

1、 项目工时:按照《湖南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1998版)所确定的工时定额标准。

2、 正厂配件销售价:以对应品牌车型4s店对外销售公示价格(不得高于人保或平安保险公司价格平台)

3、 从事汽车装饰、轮胎更换业务价格按市财政局发布的指导价执行。

4、 如零配件市场价格浮动超过时,须由乙方向岳阳市 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申请价格调整并经批准同意后才可调整结算价格。

二、 协议范围

服务范围为:以维持、恢复车辆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整车维修、维护、总成维修,小修、专项修理维护,维修救援,汽车装饰,轮胎更换等相关行为。

三、 维修程序

(一) 维修时限

乙方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天大修不超过15天,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并为公务车辆提供24小时随时接修及道路施救服务。

(二) 送修手续

1、 车属单位驾驶员填写全市统一格式的《定点维修报修单》(一式二联),经维修专干审核,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修,报修单位第一联由车主单位存档,第二联交由乙方结算。

2、 乙方在实际维修过程中发现与报修范围不符时,必须先告知车属单位,经车属单位确认并重新开填报修单后再进行维修,严禁先修后补、后确认行为。

3、 乙方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维修中确需增加修理项目的,需经车属单位同意,将增加的维修事项及理由报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核准。

4、 乙方要坚持以“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根据送修单位出具的《岳阳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工时费、管理费等进行测算,并提供修前检验报告反馈给送修单位,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维修程序。对二级维护以上的维修项目,应实行维修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承修过程中,发现需增加维修项目的,应征得送修单位同意,并补办报修手续。维修过程中对可以修复、不该更换的零件不得更换,不得擅自扩大维修范围。

(三)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结算清单,并附乙方维修明细清单,维修明细清单应注明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位及计价情况,注明优惠事宜,(此单一式二联甲方和定点维修厂家各执一联)乙方将结算清单、送修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2、送修方应在送修前的接车时仔细检查应修部分是否还在质保期内,以便得到免费维修。车辆竣工,应索取维修出厂合格证,对返修或质保期内维权做到心中有数。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送修方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送修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送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送修方。

4、乙方在向送修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报修单》、《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一同交送修方。

5、如送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送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四、维修工时费和材料费

1、维修费=材料费+工时费

2、上述维修费为含税价。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百天之内。在上述质保期内 ,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乙方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车主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若乙方质保期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乙方的质保期执行)。提供其他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xx年7号令)、《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及岳阳市现行的行业标准执行。

2、在甲、乙方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详见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送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换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结算。

2、乙方在车辆维修结束并得到甲方认可后,应向甲方出具结算清单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所有结算手续后15天内办理结算支付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对乙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

(2)协同市汽修办、监察、审计、物价、工商、技术监督、司法、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定点维修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按行业规范和标书协议中的承诺约定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汽车维修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秀、价格优惠,”并接受送修单位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市甲方及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第的情况之一的,累计三次的,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3)乙方须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杜绝虚开乱领造假违规行为。

(4)对各单位定点维修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违反《岳阳市市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和部门的情况。

(5)协议期满后,甲方授予的“定点维修厂家”的牌子,由甲方无条件收回。

(6)协议条款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执行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条的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警告,累计三次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送修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送修单位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向送修单位追究经济赔偿。

4、定点服务单位办理结算的价格未按其入围价格执行,第一次违规,给予警告,并处罚违规项目金额二倍的处罚;第二次违规,给予严重警告,并处违规项目金额五倍的处罚;第三次违规,取消其定点资格。

九、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协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协议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送修单位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协议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十、乙方交货延误

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送修方验收使用。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

3、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送修方办 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十一、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送修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或承诺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向送修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壹仟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贰万元整,是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协议。

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乙方,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送修方。除甲方和送修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改造不受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上以的,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十

十三、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乙方负担。

十四、协议有效期

20xx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xx年12月31日24时止。

十五、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的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双方均有权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扫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保证书 篇6

敬爱的交警同志:

此次我的车辆超速行驶,严重地违法了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对于道路安全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危险,给过往车辆产生了不利影响,我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回顾我的错误,因为我车龄不过一年,驾车技术不好,却寻求刺激,在国道线把车速开到180公里每小时。我这样的行为,丝毫没有将可能导致的交通隐患放在心上,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我深知,这条国道线限速是在80-120公里每小时。可是我无视限速标注,超速行驶,这是典型的无视法规行为。

交警同志,我真的知错了,我坚决会改正错误。我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并且如果可以,在今后我恢复驾驶资格之后,我保证决不超速行驶。

XXX

20xx年X月XX日

汽修质检员三单一证指的是什么

楼主您好:

很高兴认识你!

问:汽修质检员三单一证指的是什么?

答:三单(报修单、过程检查单、竣工单),一证(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够满意,望采纳,谢谢!

政府采购对汽车维修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区级机关公务车辆维修的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维修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实现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结合车辆维修管理系统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级机关公务车辆是指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公检法司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含特殊公务车辆)。

第二章维修管理

第三条区级机关公务车辆的维修必须到政府采购确定的定点维修企业进行。

第四条新购车辆保修期内应到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维修企业(4S店)进行维修保养,期满后到政府采购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

第五条如车辆需进行维修,由司机如实向单位管车领导汇报,填写《区政府公务车辆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管车领导签字盖章后,司机持报修单和IC维修卡到定点修理厂办理维修手续。

第六条车辆维修前,政府采购办公室驻厂监督员(以下简称驻厂员)对报修项目进行审核,驻厂员和司机在定点修理厂接车单上签字确认,定点修理厂根据驻厂员审核的维修项目,录入公务车辆维修管理系统,单位管车领导在系统内反馈意见后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如发现需要增加或调整维修项目的,定点修理厂应报驻厂员和送修单位同意后进行。

第七条维修过程中,驻厂员对维修车辆的故障部位,更换材料,旧件及相关凭证进行拍照留存,政府采购办存档备查。

第八条单位车辆因公外出,在市区外突发故障需应急维修的,要将具体情况报告单位管车领导、驻厂员和定点修理厂,事后7日内凭相关资料补办维修手续。

第九条由于技术条件限制,定点修理厂不能承担维修任务,通过驻厂员确认,送修单位管车领导同意,并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到相应的4S店维修。

第三章结算管理

第十条车辆维修完毕,驻厂员对系统内的维修单据进行审核确认,打印《区政府采购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经司机和驻厂员签字确认后,连同报修单作为结算的有效凭证。

第十一条车辆维修费按季度结算。定点修理厂将报修单、结算单送用车单位审核盖章,交政府采购办复审后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维修费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用车单位根据政府采购办审核的维修费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结算。

第十三条保修期内和经政府采购办批准到4S店维修的费用,将报修单、4S店维修项目明细及发票报驻厂员审核,政府采购办在发票上盖章后,由用车单位按财政支出的管理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的一律走保险理赔程序,原则上事故车辆应在政府采购定点修理厂维修,便于监督管理,事故维修费用不得纳入财政支付范畴。

第十五条车辆电子眼等违章费用不得计入车辆维修费当中,由单位自行处理。

第十六条定点修理厂不承担车辆装饰业务,司机持报修单到政府采购定点装饰供应商处装饰,费用不得计入车辆维修费用。

第四章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用车方的权利:

(一)用车方有权自行选择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厂家;

(二)用车方如发现定点修理厂承修车辆的维修项目在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用车方的义务:

(一)必须按时接收已完工车辆;

(二)必须按时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三)不得向定点维修厂提出除维修服务以外的要求;

(四)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维修单据材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第十九条定点维修厂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车辆用车方按时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二)有权拒绝车辆用车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以外的要求。

第二十条定点维修厂的义务:

(一)优先为车辆用车方的送修车提供维修服务;

(二)未经用车单位同意,不得将送修车辆转厂维修;

(三)必须按“报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四)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应承担赔偿全部责任。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公务车辆维修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定期对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对维修企业不履行服务承诺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定点维修厂,被有效投诉3次(含3次)以上的,或发现进货价格不真实、以次充好、少修多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视情节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维修资格,不准参加下一轮区级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政府集中采购的招标活动。

第二十三条为维护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的严肃性,凡违反本规定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车辆用车方未按时支付维修费用的,区财政局可以从其单位经费中扣拨,并扣减下年度的财政预算。

(二)用车单位故意刁难定点维修企业,或与定点维修企业共同弄虚作假的,由区采购办公室通报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区监察局依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对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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