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炙手可热到烫手山芋,奥联电子(维权)(300585.SZ)教科书案例式的经历,刻画在了每一根K线上。最新情报是,在公司对关注函未作出具体回应之下,中国证监会正式作出对其立案调查的决定,缘由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另一方面,公司或也将面对蒙受损失的投资者的索赔。
近月来,奥联电子随着宣布“钙钛矿”的投资,使得公司股票持续上扬。而相关方的澄清声明,又如一盆冷水浇到了头上,奥联电子的股价于2月21日出现崩坏下跌。连连数日,在市场刨根问底以及监管层关注下,奥联电子股价依然直不起腰。2月24日上午跳空低开后再跌10.72%。如此一来,2月21日以来3天半时间的累计跌幅就达到了40%之多,累计换手率达到了115%。
与此同时,监管层2月21日下达的关注函,奥联电子也迟迟未给解惑,这无疑令市场心里更加惴惴不安。2月23日晚上11点55分,奥联电子终于发布“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但遗憾的是,公告并没实质内容,仅仅表示“公司目前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更为利空的消息是,奥联电子还在2月23日收到了来自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经历过山车后,蒙受损失的投资者自然也有。既然已启动立案调查,投资者是否可以对此进行索赔呢?
对此,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立案公告,奥联电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预计后续或将面临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前准备索赔事宜。
厉健律师进一步介绍,根据《证券法》第197条规定,如果今后证监会认定奥联电子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可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罚款;可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如果受损投资者有初步证据证明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导致自己遭受损失,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我们已经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厉健律师进一步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2年12月9日到2023年2月21日上午10点52分前买入奥联电子股票,并在2023年2月21日上午10点52分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登记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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