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年龄在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
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所购车辆为商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其中,商用载货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60%。
贷款期限
所购车辆为自用车,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
按照有关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担保方式
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借款人须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包括纯车辆抵押、车辆抵押+担保机构、车辆抵押+自然人担保和车辆抵押+履约保证保险。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3)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
(4)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5)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6)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7)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需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农村信用社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结清贷款;(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然后到柜台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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