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
没有车牌就无法开车上路
别着急
车管小编为你制定了解决方案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您可以通过以下2种渠道办理
一、足不出户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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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交管"APP,通过【业务中心】→【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进入补换领号牌业务流程,用户可以补换领已备案的本人机动车的号牌。
02
选择需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认真阅读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确认车辆信息页面,包括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机动车状态。
03
点击【下一步】,进入资料填写页面,填写业务类型、申请原因(号牌灭失或丢失)、是否需要临牌、取件方式、临牌邮寄地址和机动车号牌上牌点等资料信息。
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补换领号牌提交页面,确认所填资料信息无误后,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12123机动车状态显示抵押,核验通过,点击【提交】按钮12123机动车状态显示抵押,完成补换领牌证业务申请信息提交。
二、现场窗口办理
您还可以到市车管所、就近的旗区车管所均可现场办理补换领号牌业务。
申请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号牌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还需提交旧号牌;
3、代理人申请机动车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
温馨提示
1、选择业务类型时12123机动车状态显示抵押,若选择换领号牌,必须提供原损坏号牌。
2、选择邮寄方式时,请选择正确的邮寄地址,防止寄递不成功。
3、请认真填写并核对信息,申请受理成功后,不允许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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