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再次迎来修订

作者:来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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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2月17日从业内获悉,为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健全证券行业压力测试机制,中国证券业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近期研究修订了《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就指引修订稿征求行业意见。修订稿进一步提高了压力测试的审慎性和精细化程度,深化完善了压力测试结果的报告和应用,在健全常态化压力测试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压力测试的保障机制以及自律管理。修订稿还增加了参考案例,以提高压力测试工作水平。

  据了解,《指引》首次发布于2011年3月,并于2016年12月进行了修订。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愈发成熟,证券行业整体资产规模持续扩张,券商业务持续多元化,当前环境下对券商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压力测试的重要性更为突出,有必要对模型验证要求、风险因素、自律管理等内容予以补充修订,鼓励券商进一步扩大压力测试的应用,继续推动券商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

  在完善测试结果的报告和应用方面,修订稿要求券商重视压力测试的成果转化,确保测试结果的有效运用,如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将压力测试结果所反映的风险状况,作为优化调整风险偏好、制定业务授权及风险限额、调整资产配置结构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压力测试检查和评估中重点关注事项方面,修订稿新增了“对于已发生的重大风险事件,在前期综合或专项压力测试的情景或风险因子中是否已有覆盖。”

  在加强压力测试的自律管理方面,修订稿明确,中证协对券商压力测试工作实施自律管理,可对其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监督、检查,券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券商未按要求覆行压力测试职责的,中证协可以要求券商重新测算或对其实施自律管理措施。修订稿还加强了压力测试文档管理,增加了做好压力测试计算底稿、测试报告等相关文档完备性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稿增加了《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案例》,供各单位参考。案例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压力情景设定,其中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二是压力测试传导机制,分为综合收益及净利润传导机制和风险控制指标传导机制。中证协强调,考虑到不同券商的业务开展、策略选择、所面临具体风险情况等存在很大差异性,在实际执行压力测试时,券商应充分考虑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及实际风险情况,结合当前的整体市场环境及专家判断,选择更适用于自身情况的测试参数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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