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事故医药费谁出?
在日常生活中,汽车事故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人们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还会涉及到医药费的问题。那么,汽车事故医药费应该由谁出呢?以下是一些相关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发生汽车事故后,应当先判断责任方。如果是对方全责,则对方应承担全部医药费用;如果双方各自有过错,则需要按比例分担。
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用
在确定责任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被保险人、被保险车辆及其使用人员、被保险人员家属、乘坐被保险车辆的人员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疗费用。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发生汽车事故时受到了伤害,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医药费用的赔偿。
公共交通工具责任
如果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出租车、公交车等)时发生事故,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营运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为乘客、行李物品等提供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乘客可以向经营者索要医药费用的赔偿。
结语
总之,在发生汽车事故后需要先确定责任方,并向其索要医药费用的赔偿。如果自己有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则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如果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事故,则可以向经营者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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