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车的规定

作者:来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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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车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机动车被扣留在现场或者移交至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鉴定评估等程序。交通事故扣车是为了保障现场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当事人逃逸。

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将机动车驶离现场,并报警或者报告有关部门。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不能驶离现场的,应当采取措施警示其他车辆绕行,并立即报警或者报告有关部门。”如果当事人违反上述规定导致逃逸,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实际执法中,如何确定是否需要对机动车进行扣留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的规定需要对涉嫌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进行检验、鉴定或者拍照留存的,可以对机动车予以扣留或者拍照留存。”也就是说,公安机关需要根据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扣留机动车。

除了上述法律规定外,不同地区和部门还会有各自的具体规定。例如,在广州市,《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死亡、重伤、财损20000元及以上),当场指挥员应按照程序将肇事车辆扣押,并报告所在单位处置。”

此外,交通事故扣车的时间也会因情况而异。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机动车被扣留后需等待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勘验、鉴定评估等程序。如需要进行鉴定评估,则要等待评估结果出来后方可处理。如果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还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才能决定是否解除扣留。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保障现场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或报告有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接受机动车扣留等程序。同时,我们也应该在日常行驶中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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