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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编辑|阿荣
2015年,四川出了这样一起奇特的案件:一名男子出了车祸,结果发现是因为醉驾超速,就连驾驶的车辆也是偷来的。
按理说这样的事情,那应该是死者自己对自己的死亡负责了吧,谁能想到,死者的家属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竟然将车主告上了法庭。
旁观者的第一反应一定是:这是因为家人的死失去理智了吗?你儿子这是偷车了啊,人家没追究你儿子,你反而去告车主?
结果法院最终的判决却让人大跌眼镜:判决车主应当承担部分责任,给死者家人赔偿。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蹊跷的车祸
2015年8月18日夜间,四川省什邡市区的彩虹酒吧,一群20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在酒吧里喝酒跳舞,玩得正嗨。
这时,廖昌淼忽然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询问他的情况如何。
廖昌淼大惑不解,朋友为什么突然担心起他的身体状况了?
这个朋友告诉他,自己正在什邡市区东顺城街路段,发现他的车子出了严重的车祸,司机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急救人员正在实施抢救,担心是他出事了不是车主本人开车出了事故谁负责,于是打电话问候一下。
廖昌淼惊疑不定地看一眼茶几,果然发现车钥匙不见了,他告诉朋友之后,朋友建议他还是去现场看一看。
廖昌淼连忙叫上父亲一同赶往朋友告诉他的出事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东顺城街。
这个路段比较偏僻,平时往来的车辆不多,尤其是在夜间,来往的车辆更是少之又少。
到了地方,两人就看见自家车子已经严重损毁,正四脚朝天仰躺在地上,司机没系安全带,因此,被弹出车辆驾驶室,摔在不远处的水泥路面上,头部位置有一摊血。
车子不远处的花坛被撞坏,花坛的其中一段已经开裂破损,在撞坏的花坛旁边,一根消防栓已被撞断,横躺在地面上,消防栓里面正向空中喷射着10多米高的水柱。
警方早已赶到了现场,因为车子附近未发现其它车辆和受伤人员,离事发地点附近的居民楼内也有目击者证实:事发时,附近没有其它相关车辆和人员,警方据此初步认定是一起单车事故。
现场的急救人员已经宣告了轿车司机的死亡,因司机身上没有找到任何可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所以,警察无法确认死者身份,只能通过车牌号,追查车主信息。
经过查询,这辆车登记的车主是廖继全,一名49岁的什邡当地人不是车主本人开车出了事故谁负责,而死者很年轻,20岁出头,这2人不是同一年龄段的。
很明显,死者并不是车主。警察正在试图联系廖继全(廖昌淼的父亲),以进一步调查死者身份,就遇上了廖继全跟儿子一起,赶到了事发现场。
廖昌淼父子俩在赶往事发地点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了出事的驾驶员是谁:这车廖昌淼几个小时前还开着带人去喝酒吃饭,肯定是酒局中半途离开的周豪开走的。
确认死者身份后,警察立即联系死者的家人,过来处理善后事宜,同时,也展开了尸检,以确定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
司法鉴定显示,事故发生时,车辆时速在每小时63至65公里之间,而此路段的时速限制是每小时40公里。由此可以推断,事发时,死者驾驶的车辆是超速行驶的。
尸检报告也出来了,确认死亡原因是颅骨开放性骨折及脑挫裂伤,这是驾驶员被惯性甩出车外,跟水泥地面产生猛烈碰撞造成的。
而且死者体内的酒精含量是175.89毫克/100毫升,属于严重醉酒状态。
通过现场勘查,司法鉴定结果,尸检报告推断,警方推断事故经过如下:
周豪从酒吧的茶几上取走车钥匙,驾驶着廖家的那辆黑色雪弗兰科鲁兹轿车,在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沿着雍城北路,以每小时63至65公里的速度,自东向西超速行使。
突然,车辆逆行,驾驶员踩了急刹车后,还是撞上了路边的花坛。
之后,车子在惯性的作用下,向前滑行了一段,不巧,在此过程中,车子又撞上了路边的消防栓。
撞断消防栓后,车子出现了翻转,四脚朝天,驾驶员被甩出车外,头部重重地撞击水泥路面,造成颅骨骨折,当场死亡。
于是交警最终认定:周豪由于醉驾,超速行驶,未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须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完成后,本以为这起车祸就此告一段落,谁知周豪父母和廖昌淼父子之间又发生了一场纠纷。
死者家属和车辆所有者之间的纠葛
双方的纠纷要从8月18号当天的聚会说起。
那天中午时分,廖昌淼接到好兄弟周豪的电话,声称明天是他的生日,刚好今天兄弟们都在,就提前庆祝一下。
周豪跟廖昌淼本是好哥们,两个月前,廖昌淼又把周豪介绍到父亲廖继全的翻砂厂开铲车,而廖昌淼平时也会协助父亲打理砂厂的业务。
廖昌淼跟周豪的关系,可以说既是朋友又是上下级的同事,所以面对廖昌淼的邀请,周豪自然是欣然同意赴约。
聚会的时候,廖昌淼带了1个他自己的朋友,周豪带了5个他自己的朋友,一行8个人在大概晚上6:00聚齐。
他们先是去了周豪家附近的饭馆吃饭喝酒,周豪玩得不够尽兴,晚上9:00左右,8人又转移到什邡市区的彩虹酒吧,大家在酒吧里喝酒跳舞,玩得很开心。
谁也没有注意到,周豪中途拿了廖昌淼的车钥匙悄悄离去,还出了车祸,酿成了一场悲剧。
周豪是家中独子,父母一时无法接受儿子离世的事实。而且周家经济条件也不好,儿子的丧葬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丧子之痛加上经济压力,周家自然而然地把矛盾转嫁到廖家父子身上。
满腔的悲愤,总要找到情绪的出口,而这个突破口就是廖家。
是廖家人开车接儿子去聚会地点的;儿子在廖家的翻砂厂上班;儿子也是开廖家的车子出事的。于是,周家决定找廖家说理去。
周豪母亲认为,儿子是驾驶廖家的车出事的,现在人已经死了,于情于理,廖家都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可是周家曾三番五次找到廖家的当家人,可是,廖继全并不认为自己对周豪的死有什么责任,只是出于人道主义愿意借周家1万块办丧事。
廖继全的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周家人,周家直接一纸诉状递交到了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合计15万元。
原告周家给出的理由是:
1. 车辆的实际使用者廖昌淼,对车钥匙保管失职,能被其他人轻易获取,对此廖昌淼需要承担管理责任。
2.此车的安全带卡扣里插了一枚卡通插销,导致安全带没有语音提醒。周豪上车后就没系安全带,因而出事时被甩出车外,故此周家人认为卡通插销直接导致了周豪的死亡,车主必须承担责任。
对此被告廖家父子认为,周家人简直是无理取闹:周豪未经允许,私自开走朋友的车,严格来说属于偷车,我不找你麻烦就不错了,你还反咬一口,将死亡原因归咎到我的车子上来。
而且车子因为车祸严重损坏,维修预计需要7-8万,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因为周豪人都死了,廖家不想落井下石,准备自掏腰包维修算了,结果你们竟然还不领情,竟然反过来向我索赔。
至于卡通插销插导致语音提醒功能失效的问题,廖家人表示,那是因为每次开车的时候,语音提醒功能有些吵,特意买的插销,并不影响会驾驶员系安全带。
周豪开车的时候,完全可以拔出卡通插销,扣上安全带,没有没有了语音提醒就不扣安全带的道理。
诉讼进行过程中,周家又提交了两份新证据:分别是周豪的手机通话记录和彩虹酒吧外的监控录像
录像显示,周豪是一边打电话,一边径直走向廖昌淼的车子的。根据通话记录来看,另一端接电话的人,正是廖昌淼。
周家人以此认定,是廖昌淼让周豪开车去办事,周豪才会出事的。
廖昌淼坚决否认,声称周豪是未经允许,偷偷取走钥匙的不是车主本人开车出了事故谁负责,他当时喝酒喝断片了,根本不可能安排业务上的事情,事实上,他都不记得当时两人有打过电话了。
至于周豪为什么能径直走向廖昌淼的车子,周豪只要按动钥匙开关,车灯就会亮起,凭此很容易找到车辆的位置,当时停车场的车子不多,而且停车场就在酒吧门口附近,很容易找到。
由于原告无法举证通话的具体内容,猜测不能变为事实。法庭无法据此追究被告的责任。
同时,廖家人也被周家的举动激怒了,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周家赔偿车辆的维修费8万余元。
法庭判决
鉴于双方当事人这剑拔弩张的趋势,法院也感受到了强大的心理压力。
最终,在2016年3月30日,在仔细了解情况之后,法庭做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廖昌淼把车钥匙随意放在茶几上,其他人很容易拿到,属于保管失职,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不过周豪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上车后理应把卡通插销拔出来,系上安全带,而他没有这样做,造成事故时甩出车外身亡,而且周豪本人存在醉酒驾车,超速行驶,未系安全带等不良行为,是造成其死亡的主要原因。
最终法院认定,周豪应承担95%的责任,而廖昌淼则承担5%的责任,经核算,廖昌淼应赔偿周家父母.59元。
对于被告廖继全提出的车辆维修费索赔诉求,法院认定:此诉求不属于人身侵权范围内的,不能跟目前正在处理的人身侵权诉求合并处理,因而法院暂不受理,被告可另行起诉。
一审宣判之后,双方当事人慢慢冷静下来,他们之间的纠葛,终于划上了句号。逝去的人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还要好好活着。
痛定思痛,作为开车人,我们需要客观地审视一下自己:酒驾,超速,不系安全带,这些经常被认为是小题大做的不良习惯,真的是无关痛痒吗?
生命仅有一次,请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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